南翔生活网
  • 嘉定新闻
  • 精彩活动
  • 技术案例
  • 祥友汇
    • 儿童之家
    • 妇女之家
    • 志愿服务队
  • 党群微网站
  • 社区信息
  • 政策解读
嘉定生活门户网站,嘉定网络的商业平台
服务热线:021-69982177

政策解读

查看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1号

07-18
1083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1号 法释〔2013〕21号 (2013年9月5日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1号

法释〔2013〕21号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2013年9月9日公布 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更多南翔精彩资讯,关注南翔生活网网官方微信

要闻快讯

查看全部
25号截止!这个帮扶项目征集抓紧申报!
【聚变计划】参与式工作坊开放报名
项目发布|2023年北京市妇联公益伙伴计划暨妇女儿童家庭公益服务创新项目征集启事
汪明亮:电子监控的犯罪预防功能
最美退役军人网络投票活动
古猗园荷花睡莲展荷花九景评选活动
嘉定区青少年法律知识新媒体竞答比赛
澳洲klook0元游澳洲
Student.com学旅家WorldCup世界杯

嘉定生活门户网站,嘉定网络的商业平台
服务热线:13916893730
技术支持:安拓网络Anttoweb
网站备案:沪ICP备13042283号-1
  • 网站介绍
  • 打折卡销售点
  • 服务条款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南翔派出所网上工作站
  • 模特衣架公司
  • 控件中国网
  • 闵行社区论坛
  • 嘉定都市网
  • 绍兴租房
  • 宝山网
  • 九亭论坛
  • 花桥生活网
  • 奉贤房产网
  • 上海团购大全
  • 申城热线
  • 上海鲜花
  • 南翔网
  • 南翔人论坛
  • 安亭热线
  • 新桥论坛
  • 上海列表网
  • 上海租房
  • 360免费杀毒
  • 上海房屋维修
  • 360网站导航
  • 南翔智地
  • 放心搜
  • 上海业主论
  • 安拓网络Anttoweb
  • 坛祥生活商
  • 城维沃珂网销联合办公